來源:幼教網 2018-07-08 07:55:27
傳統(tǒng)的藝術評價方式都是單一的問答式,如“你最喜歡誰的畫?”“為什么喜歡?”……形式單一,往往忽略幼兒的心理。這種一問一答的方式過于單一,可以把多種方式相結合。如展覽作品;教師直接進行評價;幼兒互相評價;幼兒對自己的畫進行自評;邊游戲邊評價等形式。通過多種方式的運用使每個幼兒都能參與到評價討論這個環(huán)節(jié)中,充分尊重每個幼兒的想法。在豐富多樣的評價環(huán)節(jié)中,幼兒充分調動了主觀能動性,在他評與自評相結合的介紹中,或許會聽到許多與眾不同的想法。如一個幼兒畫了許多小孩子睡在荷葉上。她認為地上太臟,人應該睡在荷葉上。一個幼兒畫的房屋下面有四個輪子,他說:“搬家太麻煩了,房上有輪子,想到哪就到哪里,多方便呀!”若教師沒有讓幼兒自我評價的機會,可能永遠也不能知道幼兒如此奇妙的想法。
四、評價語言由“評判式”轉為“激勵式”
在評價幼兒的藝術作品時,有時教師常常使用一些評判式的語言,如“不像”“不錯”“不好”等等,這種評判式的語言過于生硬、簡單、籠統(tǒng),幼兒不理解,也容易接受。但是,一些激勵性的語言,卻能使幼兒容易接受。這樣,既尊重了幼兒的自尊心,又讓幼兒樹立起自信心。在一次繪畫作品評價中,一個幼兒畫了許多看似三角形和圓形。老師問:“你畫的是什么呀?” “我畫的是碰碰車呀!星期天,媽媽帶我去玩,我開著碰碰車來到馬路上,許多碰碰車都來了。”這個幼兒沉浸在高興和想象之中。“你畫得真好!”老師由衷地表揚。以后,這個幼兒的畫越畫越好。
五、評價標準變整齊劃一、成人化為層次性、兒童化
由于遺傳、家庭環(huán)境及接受的美術熏陶不同,幼兒之間繪畫能力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比如畫個圓圓的太陽,有的幼兒經過努力只能勉強畫出,有的幼兒則可以輕而易舉地畫好、畫圓。因此,在評價幼兒作品時,不能以固定的標準來要求幼兒,而是正視幼兒發(fā)展的個體差異,用不同層次的標準來衡量不同幼兒的作品,用發(fā)展的眼光來評價幼兒的作品。在評價時給與肯定和鼓勵,讓每個孩子都體會到美術創(chuàng)作活動的快樂,增加了幼兒對藝術活動的興趣。
兒童藝術作品是兒童生理、心理發(fā)展過程中特定時期的創(chuàng)作表現(xiàn),其作品常常可以看見很多不合理的情節(jié)和內容。如人物的頭遠遠大于身體,花草、樹木、人物比房子還高、天地不分、比例失調等。一見到這樣的作品教師可能會說:“這是什么呀!一點也不像!”其實這就是孩子在特定時期的正常反映,是自我發(fā)展特征,并不是孩子有意的結果。所以我們在評價過程中不要用成人的眼光去看孩子的畫。“這不像、那不像,比例不對”等。要看畫面是否符合兒童心理特點,是否表述自我感受,是否有想象力,是否追求“真、新、奇、特、美”,是否今天的畫比昨天的畫又進步了一點兒。要發(fā)現(xiàn)閃光點,多鼓勵,少批評,此外還要與孩子多交流,盡可能讀懂他的畫,了解孩子的內心世界及發(fā)展趨向。
實踐證明,科學地評價幼兒藝術作品的主要途徑和方法,它能讓幼兒得到一種成功的體驗,感受到美術活動的樂趣,從而增強自信心,促進其健康、和諧地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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