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2012-11-05 14:52:38
孩子的社交需要
孩子打人和被人打,是社交的常見行為,沒經歷過這些的孩子學不會正常的社交。我們常常會發(fā)現(xiàn)孩子喜歡跟大些的孩子玩,因為能得到指導,有機會模 仿。大的打小的,能讓小的知道,孩子之間需要確立“秩序”,打罵和威脅也是方式之一。孩子跟不同孩子交往,有大有小,受大孩子的欺負,轉而欺負一下年齡更 小的孩子。如此,孩子知道如何跟更強的同學相處,如何跟弱者相處。一個班級,總有弱小者,有些孩子容易被欺負,有些孩子則不然,原因就是社交能力有差異, 跟家長的教導,甚至教唆當然有關。
孩子畢竟得獨立面對
家長當然是孩子的后盾。但是在學校,面對老師,面對同學,孩子畢竟要獨立面對自己的事情。所以,父母說“你不用怕,有我們呢”時,孩子當然相 信。但一到幼兒園或學校,他就是自己,孩子考慮的是當時的具體情境。遭到老師或同學打罵時,沒有誰在背后告訴他:“沒關系,你打,打不過有我呢。”等有人 這么說的時候,事情已經過去了。孩子大部分時間都得獨立面對,迫于當時的情境,忍耐有助于防止矛盾升級,以會換得最大的安全。于是,孩子都會選擇忍耐。
丟人的事情不能告訴父母
“你不聽話”、“就你淘氣”、“你不是好孩子”,個別老師在打罵前都會先這樣定性。在孩子看來,因為自己不是好孩子,責任在己才會被打罵。所 以,這是應得的。孩子的哲學意識非黑即白,要么對,要么錯。老師說我錯了,那我一定就是不對。那么多同學只有自己不對,這是很丟人的事。自己丟人的行為讓 家長也跟著丟面子,所以這是不能告訴父母的。有些時候,孩子們對事件的性質過于輕看而不涉及尊嚴,有些時候又會把尊嚴看得特別重大。這是和我們成年人不一 樣的,因此也不能以成年人的標準去衡量。
不愿再提讓自己害怕的事
同樣的事情,即使同樣會對孩子和成年人造成影響和傷害,但效應并不相同。對孩子的傷害,常常是當時的影響。不像成年人那樣,是持續(xù)的,很難減弱 和消除。因此,孩子確實更容易遺忘那些不快,甚至是悲傷。再次傷害來自于再次提及,而不是第一次的延續(xù)。所以,孩子們不愿意提及過去的那些事情,以免再次 造成不快和恐懼。當別人詢問時他們就不愿意回答,更不愿意自動提及。
當然,許多時候是在各種原因綜合作用下,孩子不愿意告訴家長,比如孩子會同時認識受到傷害的事沒家長認為的那么嚴重,同時也受到威脅,且說出來覺得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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