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8-09-06 15:14:31
二、親子關系與兒童行為的研究
親子關系與兒童行為有著淵源關系。研究[5](P329)表明,兒童的攻擊性、社交抑制和退縮以及社會責任感傾向等與親子關系密切相關。
1.親子關系與兒童社會行為的研究
多數研究得出結論認為,不安全依戀與攻擊性相關,不安全依戀及其相關因素似乎是兒童反社會行為的前提條件。一項研究認為,在2~3歲時,兒童的攻擊性常在家長使用權威方式反對他們的活動之后出現。通過對家庭環(huán)境狀況的研究發(fā)現,父母婚姻沖突、爭斗及隨之而來的離婚等與兒童攻擊性高度相關。家庭沖突會進一步傷害兒童的心靈,削弱甚至抵消了父母教育所起的作用,兒童在此情形下更容易遭到父母的拒斥,直接導致兒童苦惱、憤怒,并通過模仿增加對他人的攻擊性,因而逐步發(fā)展的不良親子關系就成為攻擊性和反社會行為增加的一個習得性條件。
相關研究結果表明,母親與兒童之間的和睦關系對兒童的攻擊行為有顯著的負效用;同時兒童的攻擊和破壞行為反過來影響親子關系的和睦。攻擊性和有反社會行為的兒童為自己制造了一個惡性社會環(huán)境,這種環(huán)境又進一步加強了他們對外界的敵對態(tài)度和破壞行為。在親社會行為的研究中,一般認為和睦、融洽的親子關系會促進兒童社會行為的發(fā)展。但有關對照研究發(fā)現,親子關系與兒童親社會性之間有顯著的相互作用。這可能是因為親社會行為不像攻擊性、破壞性行為那樣,會對別人帶來傷害性后果,因而也就不那么引人矚目,也不會引起父母的強烈情緒反應。
在利他行為研究中發(fā)現,那些不會憐憫他人的嬰幼兒的母親大都采取限制、懲罰或不做解釋地使嬰幼兒離開他人苦惱情境的方式;而會憐憫他人的嬰幼兒的母親則易對傷害事件進行有感情的解釋,幫助孩子理解自己的行為與他人煩惱的關系。在后一種情境中母親實際上等于給孩子進行了移情訓練,只有使兒童的注意集中于他人的苦惱,憐憫他人的行為基礎才能確立。關于家庭中的相互影響決定兒童行為抑制的研究有一些爭議。
一種意見是,兒童行為抑制是一個穩(wěn)定的氣質決定的傾向,從而限制了兒童的社會相互作用和社會關系;另一種意見是,兒童的行為抑制是不敏感――不安全的交互作用和關系的產物;乇艿、安全的和反抗的母子依戀各自反映了兒童不同水平的抑制,對一些兒童來說,行為抑制似乎是處理來自于不熟悉環(huán)境威脅的一種手段。進一步的研究[6](P67)發(fā)現,學前兒童的行為抑制開始產生了性別差異,女孩的行為抑制一般多于男孩。因為女孩的害羞在社會關系中很少體驗到消極后果,父母因而對改變女孩的害羞較少做出努力。
2.親子關系與兒童社會責任感、人際選擇的研究
社會責任感包括“做好事”和“不做壞事”以及改正錯誤并彌補其消極后果等。同情心、利他主義、內疚感和抵制誘惑是社會責任感的相關因素。親子關系是社會責任感的源泉,它開始于兒童2歲時對母親要求的服從,而當兒童遵照母親的安排并實際行動之時,這似乎是社會責任感內化的一個早期標志。這種內化依賴于循循善誘的說服、親子關系的溫暖和敏感性?梢钥隙ǖ卣J為,安全依戀比不安全依戀的兒童更有同情心。親子關系對不同的兒童會產生不同的結果,在懼怕型兒童中,輕微的控制會導致最佳的喚起,使兒童產生責任感;而對于不懼怕型兒童,移情的母子關系提供了責任感內化的必要動力。有關依戀的研究認為,兒童的行為問題也與嬰兒期的不安全依戀有著密切關系;同樣,依戀關系又是學齡兒童適應不良和行為問題的重要預測指標。
對于青少年和成人的依戀關系的研究結果發(fā)現,依戀關系影響著青少年的社會信念和個人關系取向,青少年在選擇同伴和戀愛對象時,受到依戀關系的影響。在家庭關系中,安全型依戀的青少年更可能維持著與父母相同的群體信念系統,并對家庭有著同樣的情感關系。目前親子關系及其與兒童行為關系的研究正不斷引起人們的重視,這方面的研究正朝著對親子關系的機制,不同年齡親子關系的特點等方面深入下去。但研究中的整體性系統性還稍顯不足,國外研究的介紹較多,中國本土化的研究開展得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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