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杭州站 作者:家長幫小智老師 2018-08-02 14:24:01
招生錄取辦法
依據(jù)“住、戶一致”優(yōu)先原則,按下列先后順序錄。
1.學齡兒童戶口與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本小學教育服務區(qū)。
2.學齡兒童戶籍自學齡兒童出生日起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學教育服務區(qū)。
3.學齡兒童有杭州市區(qū)戶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
4.學齡兒童無杭州市區(qū)戶籍,但符合在杭就讀條件。
該學校未能錄取的符合條件的學齡兒童由區(qū)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tǒng)籌安排至附近學校就讀。
注:已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有關入學流程和時間詳見《2018年濱江區(qū)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申請子女入學公告》及《服務指南》,可登錄杭州高新區(qū)(濱江)門戶網(wǎng)站“教育資訊”欄目:http://www.hhtz.gov.cn/col/col402/index.html,或“新濱江人幫幫網(wǎng)”網(wǎng)站“政策法規(guī)”欄目:http://www.juters.com進行查詢。2018年7月6日—7月12日,參加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學校分配公示,2018年7月13日到分配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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