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青島站 作者:好大一顆梨子 2018-06-26 14:00:52
07
搖號結果效力
第三十七條公證搖號結果,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構成強制性約束。
第三十八條入圍人不得置換和轉移其購房資格。
第三十九條入圍人可放棄其購房資格。入圍人兩次放棄購房資格的,自第二次放棄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加公證搖號。
第四十條若入圍人在簽約之前死亡的,其購房資格由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繼受。
第四十一條入圍人的購房資格因下列原因喪失時,由候補名單上的其他人員按順序遞補:
1、登記購房人放棄購房資格的;
2、不符合本規(guī)則第四十一條繼受條件的;
3、登記購房人未通過購房資格復審的;
4、其他特殊情形。
候補人一旦遞補,其權利義務等同于入圍人。
08
入圍人資格復審
第四十二條高新區(qū)國土分局對入圍人進行資格復審。
第四十三條入圍人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根據(jù)搖號結果公示和復審人的通知要求,履行相關的協(xié)助義務。
第四十四條復審人認為入圍人不具有購房資格的,應通知入圍人。入圍人對復審結果有異議的,可進行一次性補充說明,復審人根據(jù)說明情況作出的復審結果為終局結果。
第四十五條通過資格復審的入圍人具備簽約資格。
入圍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復審或未通過資格復審或自行聲明放棄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始未取得購房資格。
第四十六條入圍人未按本規(guī)則第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進行資格復審,或者聲明放棄購房資格的,復審人無需對其購房資格進行復審。
第四十七條復審過程中發(fā)現(xiàn)入圍人作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由高新區(qū)國土分局、公證機構記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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