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上海站 作者:婷婷菇涼 2018-06-25 16:33:28
備注:
1.《上海市居住證》的申辦、發(fā)放、使用以及積分申請等事宜,請按《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滬府令58號)執(zhí)行。
2.幼兒戶籍遷入本區(qū)時間截止為2017年12月31日前。
采集時間
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5月15日
采集流程
01閱讀說明
家長訪問普陀教育網http://www.pte.sh.cn點擊首頁中部“2018年普陀區(qū)學前教育階段招生入學”鏈接進入“學前教育招生政策文件列表”,點擊“學前教育新生入園信息采集”,家長進入平臺后,認真閱讀相關須知與說明。
02填寫信息
點擊系統(tǒng)菜單中“幼兒家長”選項進入家長操作界面,選擇“為孩子做入園信息采集”鏈接,點擊“新增幼兒”圖標,家長依次填寫有關基本信息,標*號為必填項,標#號為非上海戶籍幼兒及家長必填項。申請保存后,如需對相關信息進行修改,可點擊右側菜單中“編輯”選項,對有關信息進行修改(注:僅網上信息采集階段2018年4月13日-5月15日可修改)。家長填寫信息完成保存后,再點擊“選擇要報名的幼兒園”鏈接,為幼兒選擇一所戶籍地或居住地(選擇居住地須滿足采集對象(一)公辦幼兒園中“類別2”、“類別3”注明條件)對應的公辦幼兒園,也可根據需求再選擇一所民辦幼兒園申請入園。
03打印入園信息登記表
家長填好信息提交后,經相應的幼兒園初步確認(系統(tǒng)提示“網絡注冊通過”)后,即可點擊“查看詳情”,進入登記表界面,點擊“打印”圖標打印一張《2018年普陀區(qū)幼兒園入園信息登記表》,并獲取現場報名審證的時間、園所等相關信息(非入園結果)。
04現場確認
家長持打印的《2018年普陀區(qū)幼兒園入園信息登記表》和相應材料于規(guī)定時間段內到“指定地點(非入園結果)”進行現場信息確認與材料審核(不另行電話通知,家長應主動關注信息采集系統(tǒng)內的報名通知)。全區(qū)民辦幼兒園現場報名的時間為5月19日和20日、公辦幼兒園現場報名的時間為5月26日和27日。
具體要求及相關信息請關注后續(xù)發(fā)布的《2018年普陀區(qū)學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有關內容(普陀教育網http://www.pte.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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