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佛山站 作者:羅小瑜 2018-03-08 22:53:43
4.申請材料
。1)政策性借讀生申請公辦小學一年級學位登記表(一式兩份)(詳見附件一);
(2)政策性借讀生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3)其他能證明符合政策性借讀條件的材料。查驗原件,交A4紙復印件一份(見附件二、三)。
5.積分辦法
(1)積分申請以個人自愿為原則。積分申請要求學童父母或監(jiān)護人自愿提出申請,并親自到報名學校辦理,不得委托他人辦理。
(2)政策性借讀生符合政策性借讀條件的一個類別得分為100分,不符合條件的為0分。父母雙方均可參與積分,父母同一個類別均有積分的,只計算其中一方的積分。
。3)第14類在本鎮(zhèn)內購房住宅建筑面積不低于80平方米的,購房年限每滿1年加10分,不足1年不計分。
(4)第16類近5年(滿5年以上)在龍江鎮(zhèn)連續(x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超1年加10分,不足1年不計分。
(5)所有材料審核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7日,逾期繳交的材料不計入積分。
6、積分公示及復核
2018年4月25日,積分結果在龍江鎮(zhèn)新市民服務信息網(wǎng)、龍江鎮(zhèn)教育信息網(wǎng)、 “順德龍江教育”微信平臺上公布。家長如對積分結果審核有異議,可在4月25日、26日到報名點提出積分復核申請,但不接受補交材料。如在該時間內不提出申請的,視為對積分結果無異議,逾期不再接受復核申請。
7、錄取辦法
。1)入學志愿相同,積分排名居前者優(yōu)先安排學位。
。2)如入學志愿和積分排名相同,則依次根據(jù)購房時間先后、購買社保時間長短的順序安排學位;如排名依然并列,則采用抽簽方式安排學位。仍未取得學位的,則由鎮(zhèn)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不服從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3)2018年5月2日,錄取結果在龍江鎮(zhèn)新市民服務信息網(wǎng)、龍江鎮(zhèn)教育信息網(wǎng)、“順德龍江教育”微信平臺上公布。
六、信息發(fā)布工作
公布時間節(jié)點如下:
。ㄒ唬2018年2月中下旬,向社會發(fā)布招生方案,公布各學校招生計劃、報名程序和報名地點等信息。
。ǘ2018年3月下旬,在完成戶籍生招生工作,核實各公辦學校學位剩余后,向社會公布可用于接收政策性借讀生的學校及學位數(shù)。
。ㄈ2018年5月上旬,向社會公布政策性借讀生的錄取情況。
七、其他事項
。ㄒ唬┟恳粋適齡兒童只允許在一個報名點報名,不得重復報名。
。ǘ┰谧x小學的適齡兒童不得重新報讀一年級。根據(jù)國家學籍制度,重新報讀無法取得學籍,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ㄈ⿲卧旎蛱峁┨摷俨牧系模婪ㄗ肪可暾埲撕陀嘘P人員的責任。
(四)證明材料必須在受理截止時間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ㄎ澹┓矆竺匆暈槿空J可本招生方案。不服從安排者視為放棄學位。
。┍巨k法由龍江鎮(zhèn)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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