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崇明教育局 2018-03-01 13:39:14
上海崇明區(qū)教育局關于2018年本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中小學、幼兒園、區(qū)教育學院、區(qū)教育考試中心: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8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18〕9號)精神,為規(guī)范我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xiàn)就2018年本區(qū)小學、初中階段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入學權益、規(guī)范學校招生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2.教育局在區(qū)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成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十三五”期間區(qū)域教育布局調整和常住人口的變化,按照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政策和具體辦法。實施對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解決在招生入學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各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辦會同做好確定各校對口招生入學范圍等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3.強化服務意識,進一步規(guī)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管理。繼續(xù)應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tǒng)”(www.shrxbm.cn),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guī)范管理,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qū)域招生。
4.教育部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教育管理部門、中小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通過本部門和學校網站公告、“校園開放日”、在社區(qū)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qū)內適齡兒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學信息登記時間、地點,以及入學驗證時間、地點及攜帶所需審核的各種證件。按時向幼兒園升入小學的適齡兒童發(fā)放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小學升入初中的學生發(fā)放入學告知書。
5.小學班額原則上不超過40人、初中班額原則上不超過45人,接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的學校可適當放寬班額。小班化教育學校以及其他有條件的學校,小學班額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額可安排35人左右。
6.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嚴禁本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并按照測試成績分班;嚴禁將學生奧數(shù)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
要維護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中輕度智障兒童按就近入學原則進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就讀,中重度智障兒童進崇明區(qū)培林學校就讀;聾啞兒童、盲童分別進市第一聾校、市盲校就讀。盲、聾、智障等殘疾兒童的入學告知和報名工作由所在地學校負責。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二、小學階段招生
1.入學信息登記。2018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區(qū)教育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區(qū)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
家長須對兒童在讀幼兒園提供的姓名、證件號碼、戶籍、居住等信息進行比對確認,如與實際情況不符,應到公安部門或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補辦或更正。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所持的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民辦三級園、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戶籍或居住地所在小學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特殊情況學生可在區(qū)教育事務受理中心(新崇北路308號303室)進行信息登記。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應明確作出在戶籍地就讀或居住地就讀的選擇結果。
4月23日為本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學信息。家長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后,須在4月23日前按照規(guī)定樣式上傳適齡兒童的照片,作為入學報名、公辦小學驗證或民辦小學面談活動(以下簡稱面談)的重要依據。登記點應當告知照片上傳的有關要求。
2.公民辦小學入學報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tǒng)”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5月3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4月28日。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公辦小學,安排在本區(qū)公辦小學就讀。
3.統(tǒng)籌居住地入學。根據本市有關規(guī)定,2018年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zhí)》(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根據《2018年崇明區(qū)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施細則》(附件2),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shù)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qū)域內統(tǒng)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4.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2018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俪钟行趦取渡虾J芯幼∽C》(簽發(fā)或簽注時間在2018年1月1日前)。
、诔钟行趦取渡虾J芯幼∽C》(簽發(fā)或簽注時間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補繳)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鄢钟行趦取渡虾J信R時居住證》滿3年,且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2018年,受理來滬人員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0日。
5.公辦小學驗證。5月19日-5月20日為本市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日。各報名驗證點對已完成公辦小學報名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xiàn)場核對。
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zhí)》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等。
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2018年1月1日前簽發(fā)或簽注),或2018年1月1日后申辦的《上海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現(xiàn)場審核時,要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核對,通過居住證讀卡機對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證件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tǒng)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yè)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5月21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xù)發(fā)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時間為6月2日-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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