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東莞站 作者:叫我小吳吧 2017-12-19 22:01:07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2017年東莞市清溪鎮(zhèn)錄取明細和入圍最低分參考,希望對寶貝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一、學位供給安排
。ㄒ唬┕k學校:
公辦學位708,其中一年級421人,初中一年級287人。
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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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總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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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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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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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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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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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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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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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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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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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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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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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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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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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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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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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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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
(二)民辦學校:
學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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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補貼標準
(含免費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和免費義務教育教科書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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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檔(占總數(sh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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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檔(占總數(shù)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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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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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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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元/學年)
|
人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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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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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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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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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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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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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34
|
4500
|
330
|
二、錄取原則
1、公辦學校學位(一年級和七年級)。宣教辦根據(jù)申請人的積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并根據(jù)申請人填報的志愿和學位供給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高分者優(yōu)先選擇學校)。
2、民辦學位補貼(一年級至九年級)。公辦學位錄取完畢后,宣教辦分別根據(jù)小學和初中提供的民辦學位補貼數(shù)量(分小學和初中兩學段錄取,不設年級具體數(shù)量),按申請人的積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入圍民辦學位補貼的申請人,需自行聯(lián)系民辦學校入讀,入學后,由政府給予一定標準的學位補貼(具體補貼標準見本公布和說明第二點)。
3、因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學位供給計劃數(shù)的,由宣教辦通過抽簽的形式進行錄取。
三、民辦學位補貼說明
1、補貼方式:被錄取的申請人需自行聯(lián)系民辦學校,并按照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在注冊時先向學校繳納全額學雜費,再按照“先交后補”的原則,在開學后,由政府委托民辦學校按照相應的學位補貼標準發(fā)回給家長。
2、補貼標準:民辦學位補貼按照申請人的積分高低,分兩個檔次給予不同的的經費補貼標準,其中一檔的標準為小學5000元/生/學年,初中6000元/生/學年;二檔的標準為小學3500元/生/學年,初中4500元/生/學年(以上補貼標準均含免費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和免費義務教育教科書補助)。
3、人數(shù)分配:分小學和初中兩學段進行人數(shù)分配,其中一檔學位補貼人數(shù)占該學段學位補貼人數(shù)的20%,二檔學位補貼人數(shù)占該學段學位補貼人數(shù)的80%;按照申請人的積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所屬檔次。
4、如實際學雜費高于補貼標準,不足部分由家長自行補繳;如補貼標準高于實際學雜費,政府將按實際學雜費給予補貼。
四、2017年清溪鎮(zhèn)入圍名單積分參考
清溪\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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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學位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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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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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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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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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
146.5
|
309
|
七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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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
151.5
|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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