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天津社區(qū) 2017-11-02 14:39:18
靜海區(qū)第十三小學
靜海區(qū)第十三小學招生簡章
根據(jù)教育局《靜海區(qū)2017年小學招生工作意見》文件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xiàn)將靜海區(qū)第十三小學2017年一年級新生招生簡章公布如下:
招生時間:
2017年5月20日(周六)至21日(周日)
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至5:00
逾期不予辦理
招生對象:
2017年小學入學的適齡兒童應年滿六周歲( 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戶口在靜海鎮(zhèn)北五里、魏家莊、西五里和付家村四個村,一律到靜海區(qū)第十三小學登記報名入學。
證件要求:
1、持靜海鎮(zhèn)北五里村、魏家莊、西五里村、付家村本地戶口適齡兒童家長須持戶口簿原件(戶口復印件戶口本首頁及孩子頁,印在同一張A4紙上)
2、合法固定居所的證明或村委會證明
3、兒童預防接種證
4、適齡兒童戶籍的戶主必須是父母或(外)祖父母(與父母同戶)。必須由會寫字的家長帶領孩子持以上材料來校辦理入學手續(xù)。戶口遷入時間截至到2017年5月21日。
報名須知
1、按時報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必須在規(guī)定招生時間內攜兒童一同到校報名。
2、證件齊全
3、報名地點:主教學樓一樓一年級(1)班教室
隨遷子女入學
按照《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的文件精神,實行屬地安置,屬地管理,需要提前一年登記,登記時間為入學前一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登記時須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包括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動產(chǎn)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居住證持有人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chǎn)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居住證持有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尚未取得不動產(chǎn)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chǎn)買賣協(xié)議》原件及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務工就業(yè)證明,包括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件、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系存在的有效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在本市靈活就業(yè)的居住證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就業(y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在本市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天津市靜海區(qū)第十三小學
2017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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