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東省 2017-10-31 14:39:21
廣州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fā)《廣州市加快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提出保障“租購同權”,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的權益。
方案稱,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以及符合市及所在區(qū)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jiān)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jiān)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具體細則由各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廣州市一所知名小學的校長認為,目前對于廣州市不同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租購同權”所推行的效果是不一樣的,“對于學位特別緊張的學校,要優(yōu)先滿足父母在招生片區(qū)有房產有戶口的地段生;而對于學位不太緊張的學校,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可以就近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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