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家長幫論壇 作者:小樹小樹長大啦 2017-09-12 17:03:38
青浦區(qū)
1、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相一致(戶主為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且戶籍于2017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同時,房產證權利人為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的,且于2017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根據(jù)區(qū)教育局劃定的學區(qū)歸口入學。
2、當居住地登記報名與戶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數(shù)未達到學校計劃招生人數(shù)時,按照以下順序由區(qū)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辦理入學登記。
。1)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17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2)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親屬的,且于2017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3)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17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
(4)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親屬的,且于2017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5)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旁系親屬的,且于2017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
。6)其他情況。
以上幾類情況都要根據(jù)戶籍或實際居住的年限長短等實際情況予以統(tǒng)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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