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wǎng) 作者:beibeikuaile 2016-12-30 15:22:40
2016成都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所需提交材料清單:
1、戶口本原件/復印件(戶口本首頁,戶主頁,申請人頁,子女頁)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居住證原件/復印件(有效期內,2015年6月31日之前獲得)
注:在2016年1月1日后,因本市人戶分離或外地來蓉居住登記不滿6個月,未取得《居住證》的進城務工隨遷人員在辦理子女入學登記時可出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記證明》代替《居住證》進行入學申請。
4、社保證明及流水清單(成都市社保繳納至少12個月,并且2016年連續(xù)4個月以上,含4個月)
5、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此證區(qū)房管局辦理(必須在2014年6月31日之前辦理成功的。)
6、隨遷子女就學申請表(審核材料完畢發(fā)放)
7、隨遷子女未就學聲明(幼升小需要,街道辦領。
8、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等(戶口本上戶主與申請人不是同一人,需要提供),若戶口本上戶主是孩子的父母,則不需要提供。
9、截止5月31日,申請人已在本區(qū)域合法連續(xù)居住滿一年的相關證明。
備注:
1、勞動單位必須是五城區(qū)和高新區(qū)
2、居住證在哪個轄區(qū),去那個轄區(qū)街道辦辦理
3、居住證和房產(無論任何性質房產)必須同一轄區(qū),否則無法任何轄區(qū)無法辦理。
補充:
入讀學校,教育局統(tǒng)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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