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wǎng) 2016-08-25 10:28:11
2016上海各區(qū)縣招生“五年一戶”政策有所調整,小編收集了最新“人戶分離”統(tǒng)籌排序規(guī)則解讀,給2017上海幼升小的家長們作為參考!
上海幼升小"人戶分離"統(tǒng)籌排序-崇明縣
本縣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按居住地(以《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zhí)》為準)辦理登記入學,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應明確作出在戶籍地就讀或居住地就讀的選擇結果。具體按照以下順序統(tǒng)籌安排辦理入學登記: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
2.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父母或本人,并擁有全部產權。
3.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寄居在三代以內旁系親屬處的戶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從學生開始計算為一代的三代)。
4.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
5.其他情況。
以上情況均要根據(jù)居住地學校學位情況和學生實際居住年限的長短等因素在區(qū)域內統(tǒng)籌安排。第3、4、5項在一個門牌號一居住戶內須居住滿2年(2017年及以后須滿3年)。在城堡兩鎮(zhèn)學校就讀的還須經過教育局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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