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lián)網 2015-05-29 09:52:59
尊敬的通州區(qū)教委各位領導:
您們好!今天我們這些具備北京市教委幼升小“五證”要求,卻不符合通州區(qū)教委幼升小細則中對社保要求的家長,放下一切工作來到這里,只想向黨、向政府、向主管部門,通過合法、合情、合理的請愿,爭取與您們進行正常的溝通和對話,以達到解決我們子女入學的問題。希望同樣作為父母的您們,能理解我們焦灼又無奈的心情及這樣的請愿行為。
幾年前、十幾年前,我們離開自己的家鄉(xiāng)和父母,來到首都北京求學或工作,伴隨著我們的成長,北京也迎來發(fā)展最快的十幾年,正因為有一些工作崗位需求,我們這些年輕人也都選擇了留在北京繼續(xù)工作和生活,一晃十幾年過去了,我們也都安家北京、結婚生子,也都變成了中青年,充斥在各行業(yè)的中堅崗位上,繼續(xù)為北京的發(fā)展建設做出自己的貢獻。北京城市的快速發(fā)展所產生的問題,是可以通過更科學、更人性的調控方法來解決的,不能以犧牲兒童教育來換取城市人口減壓,這不是長久遠視之計,也無法治標治本,更與北京市提出的“愛國、創(chuàng)新、包容、厚德”的城市精神不符,與習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提出的構筑“中國夢”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治國理政方針背道而馳。因為工作生活十幾年的父母,不可能說走就走,所以您們調控離開北京的,只是剛滿6歲多的孩子,使他們與父母兩地分離,成為國家關注已久的可憐的留守兒童。
多年來,非京籍外來人員為通州的建設和發(fā)展做出的貢獻有目共睹,我們大多數人也在北京市正常繳納社保,遵紀守法,有些家長工作不在本區(qū),有些家長不得放棄工作照顧年幼的孩子,有些家長由于各種原因中斷過等等,導致社保無法達到您們細則的要求,但在對待孩子入學的問題上,實在不該用過嚴的社保問題一票否決孩子的入學權利。
現(xiàn)匯集的通州學區(qū)社保問題如下:
1、夫妻雙方都有社保且連續(xù)但是在其他區(qū)繳費;
2、夫妻雙方都有社保,一方在通州但不滿12個月,一方不在通州區(qū);
3、夫妻一方在通州工作,總公司在非通州區(qū),分公司在通州,社保在非通州區(qū);
4、雙方社保分別在非通州區(qū)域但于2015年轉入通州。等等
以上情況也證明我們不是沒有繳社保,只是由于各種原因無法達成我區(qū)教委的細則要求,現(xiàn)懇請教委能放寬社保限制,讓有社保的家庭孩子能享受到正常的學齡義務教育。
第一訴求:夫妻雙方有一方在北京通州已經繳納社保,且在京社保連續(xù)五年即可;
第二訴求:允許補繳有效。
北京市作為全中國人民的首都,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首善之區(qū),作為對外展示中國形象的樣板城市,為了不人為的制造“留守兒童”,為了能讓孩子擁有正常的上學權利,現(xiàn)懇請北京市通州市委市政府、區(qū)教委能順應民聲、加施仁政,重視家長的請愿并予以解決,全體家長感恩戴德。
期待您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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