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教育報 2011-06-07 10:36:43
據報道,《首都國際語言環(huán)境建設工作規(guī)劃(2011年—2015年)》已通過審議,近期將正式發(fā)布。其中,曾引起各界爭議的條款——“未來5年,逐步實現幼兒園開設外語課”已被刪除。
對于這一條款的刪除,輿論解讀集中在兩方面:一是減輕學生的負擔,在此前的討論中,就有人提出“這么小就上外語課,這不是給孩子增加負擔嗎?”二是師資力量跟不上,要求幼兒園一定要開設外語,如果沒有相應的師資,結果可能適得其反,發(fā)音不標準,今后糾正起來將很難。
實際上,幼兒教育應以培養(yǎng)興趣、塑造個性、養(yǎng)成好習慣為主,幼兒學習的主要方式就是玩耍。有識之士都在呼吁抵制學前教育小學化傾向,讓孩子學算術、外語等課程一直飽受詬病。
在筆者看來,這些都是表層的原因,有關《規(guī)劃》的制定者,可能也是出于上述原因,刪除了相關條款,但更深層次的問題是,幼兒園有無辦學自主權。
幼兒園給孩子進行怎樣的教育,自主權應該歸屬園方。幼兒園可以結合本地區(qū)學生的特點、家長的需求,按照教育規(guī)律組織有針對性的教學,這才有利于形成幼兒園個性與特色。如果幼兒園的辦園,只能按照政府部門的規(guī)定“齊步走”,那出現的辦學景象,就是“一刀切”地開展某種教學活動,或者“一刀切”取消某種教學活動,幼兒園就會“千園一面”。
具體在外語教學上,即使政府部門要讓孩子從小就學習外語,其方式,也不宜采取政府部門直接參與幼兒園辦園的方式,而應該是用政策加以引導,比如,可設立基金、可開展對教師的免費培訓,至于幼兒園是否進行相關教學,這應由社區(qū)教育委員會和幼兒園自己來決策。
我國近年來大力發(fā)展學前教育,各地政府也增加了幼兒園的投入,以北京為例,北京市已決定,將投入50億元,在3到5年內新建118所幼兒園,改擴建幼兒園300所,公辦園的比例將從67%提高到80%。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切實履行責任,對教育發(fā)展當然是好事。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現了一種現象:政府加大了教育投入,擔起了規(guī)范辦學的管理之責,也在為辦好幼兒園創(chuàng)造好的制度和社會環(huán)境,這是政府應“管”該“管”的,但是具體到上什么課、怎么教這些具體到教學領域的事情,政府機構也在親歷親為地“管”,這是應該注意和糾正的傾向。
筆者以為,大力發(fā)展學前教育,有必要理清政府與幼兒園的關系,明晰政府的權責。同時應根據教育規(guī)劃綱要“建立現代學校制度”的要求,在落實幼兒園的辦園自主權的同時,建立園內的民主管理機制。對于北京刪除相關幼兒園教學要求的條款,筆者希望這是政府部門在明確自身權力基礎上作出的選擇,如果這樣,這表明政府部門是采取全新的思路,來規(guī)劃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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