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成長網(wǎng) 2011-05-20 10:18:00
培養(yǎng)孩子的責任心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一個漫長而反復的過程。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讓孩子在有責任感的氛圍下快樂成長,在潛移默化中得到責任心的培養(yǎng),養(yǎng)成良好的責任意識,從而培養(yǎng)孩子健康的人格。
家長對孩子責任心的培養(yǎng)應從家庭起步,從日常生活小事抓起。孩子責任心的發(fā)展特點以及在成長中所起的作用是什么呢?
孩子的責任心不是突然出現(xiàn)的,它伴隨孩子的成長而不斷養(yǎng)成,家長要根據(jù)孩子不同年齡的發(fā)展特點采取相應的教育要求與措施。
3~4歲的孩子屬于被動責任階段,能按照家長的指令完成一定的任務,家長帶養(yǎng)孩子也比較順手,但這時的孩子只是一味地順從大人,并不理解責任的意義。
5~6歲的孩子屬于半被動半理解的責任階段,開始明白“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小朋友要互相幫助”等責任和規(guī)則,但常常需要他人提醒,這一階段是培養(yǎng)孩子責任心的關鍵期。
6~7歲的孩子屬于理解責任階段,認識水平進一步提高,不但知道要對自己、對父母、對小朋友負責,還初步知道要對社會負責,例如出現(xiàn)環(huán)保意識、公益意識和集體意識。但是他由認識層面向行為層面轉化的自覺性和自律性還不高,需要家長繼續(xù)培養(yǎng)。
小貼士,培養(yǎng)責任心的教育內容:
A.培養(yǎng)孩子對自己負責,家長應該教孩子學會做下列事情:
★玩完玩具,能夠收拾整齊。
★不玩火、不玩電、對陌生人保持警惕性。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經(jīng)過努力完成任務,有成就感。
★做錯事情,有后悔的情感。
B.培養(yǎng)孩子對他人負責,家長應該教孩子學會做下列事情:
★同伴求助時,愿意提供幫助。
★跟同伴游戲時,能傾聽和接納意見。
★家人生病或不舒服時,知道問候和關心。
★做錯事情,懂得道歉和改正。
★記得自己向同伴和家人承諾過的事情,并爭取說到做到。
C.培養(yǎng)孩子對集體負責,家長應該教孩子學會做下列事情:
★喜歡上幼兒園,不遲到不早退。
★積極參加班集體活動。
★愿意與小朋友分享自己的玩具或圖書。
★在競賽性活動中有集體榮譽感。
D.培養(yǎng)孩子對社會負責,家長應該教孩子學會做下列事情:
★愛護環(huán)境,不隨意丟垃圾。
★愛護公物,不隨意破壞。
★向貧苦、受災地區(qū)捐贈后感到開心。
★知道國旗、國歌、國徽,為中國的榮譽歡呼。
不同年齡段培養(yǎng)孩子的責任心該采用哪些不同的方法呢?
1.對3~4歲的孩子說話,需注意措辭準確,清晰傳達任務與要求。
這時的孩子抽象思維水平還不高,難以理解一些比較籠統(tǒng)和概括的詞匯,例如媽媽要求“把玩具收拾好”對3歲的孩子來說就比較模糊,什么是收拾好?怎樣做才算收拾好?媽媽可以把要求描述得便于操作,例如“汽車該回車庫了”“畫筆和筆帽是好朋友,不要讓它們分家”……這樣的要求很具體,也很有趣。
2.對5~6歲的孩子用“我式句型”說話,喚起他的責任意識。
這一年齡段的孩子自我認識水平提高了,喜歡用語言和行為表達自己的看法。大人不要以為孩子都懂事了,能夠說到做到,所以常常用“你式句型”“你最好……”“你應該……”“你總是……”來命令孩子,這樣容易引起孩子的逆反,不利于他自覺履行責任。如果家長換成“我式句型”,孩子感覺自己被尊重,更容易喚醒他的責任意識。“我式句型”的基本結構是:“當……時候,我覺得……”“當……時候”表示家長發(fā)現(xiàn)的問題,“我覺得……”是傳達家長的感受,說明孩子的行為結果造成的影響,使他自己意識到不適宜行為的后果,以此增強責任意識。
3.帶領6~7歲的孩子積極參加公益活動,提高孩子的責任水平。
孩子的品德是按照從近及遠的順序發(fā)展的,先學會對自己、對同伴和家人負責,然后學會對集體和社會負責。對社會負責比較抽象,家長單純講大道理效果不好,可帶孩子觀看和參與義演、義賣、捐助等公益活動,并跟他仔細講其中的道理,鼓勵孩子為公益事業(yè)繪畫、簽名或捐贈等,這都有利于培養(yǎng)孩子的責任感。
培養(yǎng)責任心有哪些原則?
1.自己的事情自己負責。對應當自己做的事家長必須給幼兒一個明確的要求和范圍。如要求幼兒用完東西放回原處,玩完玩具要收拾好;答應別人的事要努力做到,不能說話不算數(shù);凡是自己做的事,要負責任地做完,不能讓別人來替你收尾;做錯了事情不逃避責任,勇于承擔后果和彌補過失等等。家長要注意的是:責任心的培養(yǎng)只有通過實踐體驗才能提高幼兒的責任意識,事事包辦代替,替孩子承擔責任,這是一種責任心的“錯位”和“越位”。
2.注意對兒童積極責任行為的強化。對兒童積極責任行為的及時強化也是培養(yǎng)兒童責任心的一條重要途徑。兒童責任行為常常表現(xiàn)在一些細小的事情上,如自己收拾玩具、整理書包、打掃房間等,父母要善于觀察,在日常的小事中發(fā)現(xiàn)孩子的閃光點,并給予及時的強化。
3.通過自然后果處罰提高孩子做出責任行為的自覺性。孩子一些不負責任的行為,常常會伴隨產(chǎn)生一些不良后果,如記不住老師布置的任務,就會挨老師的批評;答應別人的事沒做到,就會導致別人的不信任等。父母可以采用自然后果懲罰法對孩子進行并體會到責任的重要性。
4.為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行為榜樣。父母自身的責任心水平在幼兒責任心的形成和發(fā)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榜樣作用。一個負有責任心的父母,孩子也習得相應積極的行為方式。因此,父母應高度重視自身言行,以身作則。
家長在培養(yǎng)孩子責任心時,一定要注意“力所能及”,不能過度擴大孩子的能力。否則,即使孩子主動承擔的一些責任,但完不成會打擊孩子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孩子責任心的形成。另外,在處理孩子的過失時,要講道理,同時也要注意把握“孩子是否盡力了”這個尺度,防止冤枉孩子,這也不利于孩子責任心的培養(y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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