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鄧興軍 2010-03-02 09:38:18
近日,各大媒體關于小學停辦課后管理班的報道引起市教委高度重視,市教委專門為此召開了關于小學課后管理班情況的新聞說明會。市教委從小學課后管理班的由來、停課的因素等方面做了全面解釋,并表示市教委關于規(guī)范學校管理的相關文件均沒有涉及停辦課后管理班的問題。
市教委有關負責人對于小學課后管理班停課的原因解釋說,2009年11月19日,市財政局、市發(fā)改委《關于印發(fā)北京市2009年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京財綜〔2009〕2055號)要求2010年春季取消小學課后管理班費,小學課后管理班因此停止。教委關于規(guī)范學校管理的相關文件均沒有涉及課后管理班的問題。
市教委指出,社會、家長和學校對相關文件解讀存在偏差和誤解。京教基〔2009〕29號文件規(guī)定保證小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指的是在校“學習”時間,不是在校時間,不是下課后必須要求學生離校,鎖校門。文件所附的小學《課時安排表》只作為一種參考,并且不包括課后其他活動,如興趣小組的時間。
“沒有額外收費,學校也有責任向學生提供完整的教育服務,既包括上課,也包括課后輔導、興趣小組等教育服務。因此,各級各類學校應該主動、積極、妥善安排好下午課后的各項活動。”該負責人表示,“2009年,北京市小學教師開始實行績效工資,教師的工作報酬已統(tǒng)一于績效工資。”“由于較多學生家距離學校較遠,學生不能自行回家,需要家長接送,而小學生家長雙職工較多,只能下班后接學生。”市教委表示,“為了滿足家長接學生的時間需求,也為了給學生提供良好的學習環(huán)境,因此學校安排了課后管理班,已存在較長時間,并依據(jù)京價(收)字(1994)第202號和京教財〔2003〕62號文件收取費用。”
市教委特別指出,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的通知》(教基〔2001〕28號)要求,小學一、二年級每周26課時,三、四、五、六年級每周30課時,對小學課時總量提出明確要求。同時,為了給學生更多的課后活動時間,學校不在下午安排過多的教學。
上周,市教委專門召集各區(qū)縣主要責任人,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負起責任,在下午課后,主動“照顧”學生。崇文、東城等區(qū)縣已決定,對部分不能在放學時間按時接送的孩子,各校需統(tǒng)籌管理,不關閉課后管理班,且不得收取管理費用。
朝陽區(qū)呼家樓學區(qū)的十幾所小學也決定繼續(xù)開辦管理班,“管理班的收費,我們已經(jīng)按要求停了,但教師們依然義務照顧孩子,不僅孩子早放學,家長沒辦法接,而且很多家長現(xiàn)在也沒精力和能力輔導孩子,學校就應該負擔起這樣的責任。”該學區(qū)有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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