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自網(wǎng)絡 2009-08-23 08:43:48
導讀:幼兒園的打擊樂是指在音樂中有節(jié)奏地敲打某些打擊樂器的一種活動,打擊樂的使用,除集體用各種打擊樂器演奏編配好的器樂曲外,還可以在幼兒唱歌時做伴奏用,有時用打擊樂為歌曲伴奏會大大提高幼兒唱歌的積極性,并能增強節(jié)奏感。
在被稱為幼兒園之父的德國福祿培爾在他創(chuàng)辦的幼兒園中,音樂是主要的教育手段,二十世紀意大利的偉大兒童教育家蒙泰梭利主張發(fā)展幼兒的聽覺,他認為要發(fā)展聽覺就必須讓幼兒學會欣賞與安靜,建議給幼兒聽聲音好聽的小鈴及簡單的樂器。針對我班的具體情況開展了一系列的音樂嘗試,如培養(yǎng)幼兒唱歌、韻律的興趣,同時開展了打擊樂的培養(yǎng),在實踐中有許多的體會。
幼兒園的打擊樂是指在音樂中有節(jié)奏地敲打某些打擊樂器的一種活動,打擊樂的使用,除集體用各種打擊樂器演奏編配好的器樂曲外,還可以在幼兒唱歌時做伴奏用,有時用打擊樂為歌曲伴奏會大大提高幼兒唱歌的積極性,并能增強節(jié)奏感。
打擊樂的配器是個很重要的問題。我們教師應精心琢磨選配樂器,更好地表達樂器或歌曲的感情,在配器時要了解并根據(jù)樂器的性質,情緒、風格選用相應的樂器,同時要分析樂器的形式、節(jié)拍、節(jié)奏及旋律的特點,找出有呼應、有對比、有變化的地方,從而選用合適的樂器。對于一首樂曲若始終讓所有的樂曲一起同時用一種節(jié)奏型,同一速度,同一力度來演奏的話,聽起來會使人感到單調、乏味,若有呼應、有對比、有變化則會使人感到生動、有趣。
隨音樂集體演奏的打擊樂,在教學中有兩種方式:一是教師先選好教材,自己設計或別人選配設計好,然后一步步地教給幼兒;二是在教師的指導下,逐步讓幼兒參加活動,共同編配打擊樂,而后者對幼兒的節(jié)奏感有一定的發(fā)展,對打擊樂活動有相當大的進展。
打擊樂是根據(jù)音樂進行的,傾聽音樂是極為重要的一環(huán),在告訴幼兒樂曲的名稱,主要內容之前,就要引導幼兒仔細聽,感受音樂的性質、力度、速度、節(jié)奏及段落,在聽音樂的基礎上可隨音樂拍手以使熟悉音樂,如在教《土耳其進行曲》時,先讓幼兒聽樂曲,感受進行曲的特征,是強勁、有力,節(jié)奏感強的二拍子樂曲,之后向幼兒介紹樂曲的名稱及主要內容。
大班打擊樂的程度逐步有所提高,有時不同的樂器要輪流打,有時雖同時打,但各打各的節(jié)奏。因此,在未拿樂器前可先進行練習,這樣可以避免分散幼兒的注意力,教師教時,可根據(jù)打擊樂中配器的情況將幼兒分成若干組,各組先分別練習各自承擔的打法,然后合起來一道打,也可以全體幼兒一道依次學習各種不同樂器的打法,然后分組,分別打自己這一種樂器的節(jié)奏型。開始時,速度要慢,教師可用語言,手勢或示范性地打擊樂器來幫助幼兒盡快掌握,以便在短時間內過渡到使用樂器演奏,但空手練習的時間不宜過長,不能等到幼兒全會打了再分發(fā)樂器,因為在使用樂器的過程中還可以繼續(xù)學習,長時間空手練習會降低幼兒學習的積極性,這樣反而會影響音樂能力的發(fā)展。
幼兒持樂器演奏應拿相同樂器的幼兒坐在一起。若坐成橫排,持演奏音量小的樂器的幼兒應排在前面,分發(fā)樂器時,可放在小椅子下面,也可由教師或個別幼兒臨時分發(fā)。
正式演奏時,速度仍要慢,由教師指揮或用語言提前指導,教師指揮應符合一般指揮的要求外,還可根據(jù)打擊樂中節(jié)奏的需要增加某些幫助幼兒領會的姿勢或動作。在演奏中不要固定只打一種樂器,在幼兒熟悉之后,應讓他們輪流打不同的樂器,這樣幼兒在演奏中更好地認識各種樂器的性質,使用方法,還可以學會各種不同的節(jié)奏型及相互協(xié)調能力。
演奏之后可以請幼兒拿著樂器隨教師彈奏的樂器邊打擊邊離開活動室,到一定的地方時將樂器依次整齊地放在指定地方,也可將樂器放在椅子下,盡量不要使幼兒為了放樂器在教室內跑來跑去。
要培養(yǎng)幼兒內在的節(jié)奏型,除在打擊樂活動中進行外,還應在其它音樂活動中著重培養(yǎng),特別是韻律活動,為幼兒創(chuàng)造機會,感受音樂的節(jié)拍,逐步的即便不是打空拍,內心也能對音樂的節(jié)拍有所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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