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2009-07-19 11:12:35
如果是四級心臟功能不全病人,絕對不能生育,如果發(fā)現懷孕,應該立即終止妊娠。
我從小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但自從我結婚后,我和我先生都特別想要一個孩子,想問一下,我能不能懷孕?
雖然當我知道自己懷孕了的那一刻,心情非常興奮,但興奮過后,我又有些擔心。因為我心臟不好,怕生孩子有危險,也怕腹中的胎兒受影響,我能要孩子嗎?
孕婦在懷孕期間,身體的代謝機能旺盛,血液循環(huán)總量增加30%以上。而妊娠期子宮增大,迫使膈肌上升,使心臟向左上方移位,影響血流回流,從而使心臟負擔加重。生產時,子宮收縮,產婦用力,心跳加快,胎兒出生后,腹壓突然下降,以及胎盤血流循環(huán)停止,使母體回心重量增加。心臟負擔突然加重,更容易發(fā)生心力衰竭。
心臟病患者能不能懷孕,能不能生孩子,主要取決于心臟功能的強弱。如果是一、二級心臟功能不全病人,生孩子的危險性并不大;三、四級心臟功能不全病人,原則上不能懷孕,如果已經懷孕,對三級心臟功能不全的病人來說,需要與醫(yī)生的密切合作,經過適當地處理和嚴密地監(jiān)護才能進行生育。如果是四級心臟功能不全病人,絕對不能生育,如果發(fā)現懷孕,應該立即終止妊娠。
如果心臟病患者已懷孕,在妊娠期需特別注意:保障充足的睡眠,每天睡眠時間在10-12個小時左右。
一級心臟功能不全的孕婦,每天可以從事一些體力活動,比如洗碗、掃地等。二級心臟功能不全孕婦適當限制一般體力活動,3-5天做一次。三級心臟功能不全孕婦,不能從事體力活動。
從懷孕第四個月開始,盡可能飲食清淡,以防止鹽分過多,引起水腫和體重增加,從而增加心臟的負擔。整個妊娠體重增加不宜超過10公斤。
按時進行產前檢查,及早發(fā)現心衰等癥狀,以防止發(fā)生妊娠中毒癥狀。
至少需在預產前2周住院待產。一方面,孕產婦乳出現異常情況可得到及時處理;另一方面,早日住院可使心臟病孕婦得到充分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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