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07-15 23:11:00
隨著新綱要的頒布和新課程的實施,今天的音樂教育已不再是過去的那種追求“成品”的灌輸,使教師看不到幼兒在進行音樂活動中的感受體驗、表現創(chuàng)造。音樂教育更以它獨特的方式起著發(fā)展和完善人格以及提高人的整體素質的作用。新課程主張通過各種藝術教育,使幼兒內在的情感得于表現和發(fā)展,進而促進幼兒健全人格的形成,并提出教師的作用在于激發(fā)幼兒感受美、表現美的情趣,豐富幼兒的審美經驗讓幼兒體驗表現和創(chuàng)造的快樂。藝術貴在創(chuàng)新,創(chuàng)新需要個性。因此,我們必須走進新課程,從幼兒的角度出發(fā),構建新的音樂教學理念,通過靈活多樣的途徑發(fā)掘幼兒的潛能,塑造幼兒健康活潑的個性,促進幼兒全面和諧的發(fā)展。
一、音樂教育觀念的轉變
1、重視幼兒整體發(fā)展-----從知識技能訓練轉向對幼兒個性、能力、整體素質的培養(yǎng)。
以往我們音樂教育的目標意識只停留在需要提供給幼兒智力發(fā)展方面的經驗,知識技能方面的訓練上,意識不到幼兒發(fā)展是整體的、相互聯(lián)系和促進的,更別說從幼兒素質教育方面考慮,每學期計劃中有唱歌、舞蹈及鋼琴的內容就行了。唱歌跳舞都是幼兒跟著教師唱跳,反復的練習和模仿,欣賞音樂活動中也都是教師枯燥講解,幼兒被動接受,彈奏鋼琴和打擊樂也都是單一的機械的訓練,教師評價的標準就是以知識和技能掌握的多少、好差來衡量,看中和追求的是短期效應。
現在新課程中的音樂活動目標則指向培養(yǎng)和塑造人的個性,才能和創(chuàng)造性,通過綜合整體的素質教育,促進幼兒全面和諧的發(fā)展,教師透過提供的音樂活動,建構豐富多元的音樂經驗,讓幼兒成為一個能享受音樂、自主欣賞、積極體驗、感受表現音樂的快樂者。以參與求體驗,以創(chuàng)造求發(fā)展,應該明確每個孩子都應該學習藝術,每個孩子都能夠學習藝術,真正藝術教育的含義不是培養(yǎng)什么“家”,而應該是育人。音樂教育的首要任務,應該是為大多數的將來不是單純音樂家的孩子著想,幫助他們并使他們也能參與音樂活動、能成為積極的參與者和有一定水平的音樂欣賞者,能從音樂中享受樂趣,增強能力,發(fā)展個性。同時也為今后能從事音樂藝術的幼兒打下良好的基礎。
因此,在音樂活動中,作為我們教師心里想的首先應該是孩子,其次才是音樂,并能把每個幼兒都看成是有著自己的成長和發(fā)展方式、速度的獨特個體,教師應該充分的關注幼兒的能力,發(fā)展及學習方式有不同的水平。如小班幼兒剛學習彈鋼琴時,先讓他們自由的彈鋼琴上的音,很快會發(fā)現音高的不同,彈低音幼兒會聯(lián)想到大灰狼、大笨熊的行走;聽高音則會聯(lián)想到快樂的小鳥和蹦跳的小兔,接著讓他們模仿小動物的動作,發(fā)揮幼兒的創(chuàng)造性,體驗音樂所帶來的樂趣,學習彈奏《火車》時,在幼兒回憶火車喇叭鳴聲音的基礎上,用音樂表現了火車由遠及近,聲音由輕到重,由悠長到急促的變化過程,讓幼兒學會從傾聽到表現,從體驗到創(chuàng)造的過程……也許他們的動作和表現不一定使成人滿意,但這樣的教學強調了對幼兒“學”的研究。它不單純地追求幼兒對知識技能掌握的效果,而重在追求教學過程中幼兒的感知、體驗、表現、創(chuàng)造,促進幼兒整體性的發(fā)展。
2、注重幼兒主動活動-----從教師決定一切轉向以幼兒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的雙邊互動活動。
以往的各類音樂活動雖然強調發(fā)揮幼兒的主體性,但最后幼兒還得服從教師的意圖,逃不出教師的“魔掌”,在學習過程中總處于被動狀態(tài),被動的接受知識掌握所謂的本領,F在新《綱要》中明確強調:幼兒園的教育活動,是教師以多種形式有目的、有計劃地引領幼兒生動、活潑、主動活動的教育過程。把幼兒的主動學習提到了重要的位置,要求我們教師要切實轉變觀念,重新確認自身的角色定位,從“權威型”的發(fā)號施令者,轉變?yōu)橛變簩W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導者。
幼兒的主動學習應該是在新課程主題活動背景中學習,在創(chuàng)新中生成。教師應重視教育環(huán)境的創(chuàng)設,豐富材料的提供,使教學活動不僅建立在尊重幼兒內在的獨立和主體健康的基礎上,而且還為幼兒的終身著想,鼓勵幼兒有自己的思考方法,獨立見解,個性特點,充分發(fā)揮其主動性積極性。在此基礎上,引導幼兒從“問題情景”、“問題材料”出發(fā),在教師與幼兒師幼互動、幼幼互動中進行探索性創(chuàng)造性的學習。當然必要時也有講授或示范模仿式教學,因為音樂本身是一種表現藝術,首先要讓幼兒對音樂有自己的感受。鼓勵幼兒在演唱、演奏、表達中自己去探索去發(fā)現,在跳、聽、敲、想、彈、編、講的活動過程中提高音樂素質,增強音樂表現的能力,激發(fā)其學習的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如在主題活動《我也會》中,我引導小班幼兒學習音樂游戲《有趣的板鞋舞》,讓幼兒身體力行的感受音的長短,學習簡單的節(jié)奏,我先組織幼兒復習了<三個和尚挑水喝>,目的是讓幼兒明白團結一致的道理,然后讓幼兒穿著板鞋體會其中的樂趣,傾聽聲音的變化,再玩板鞋,邊玩邊感受節(jié)奏,發(fā)現敲打板鞋的聲音有長有短,明白音樂的聲音也有長有短,結合圓舞板敲打節(jié)奏,培養(yǎng)幼兒動作的協(xié)調性和對音樂節(jié)奏、聲音長短的理解,遷移經驗探索敲打其他的材料,有了前一次的經驗,幼兒學習探索也積極主動多了,通過游戲體驗只要團結一致就能取得勝利。活動中每個幼兒都充分的參與進來,主體活動的機會多了,主體積極性也體現的更充分了。
3、強調幼兒學習過程-----從研究教師的“教”轉向研究幼兒的“學”。
以往我們重視教師的“教”,而忽視幼兒的“學”。教學內容的選擇,過程的設計,方法的選用,活動的效果等等都是從教師的“教”為出發(fā)點的,備課也是單純的備“課”,很少考慮到幼兒是怎樣“學”的,音樂教學活動中大多重結果輕過程,教師單向發(fā)揮作用,大部分時間用于指導集體教學,在教育過程中也經常把教師自己的思維方式強加于幼兒,限制了幼兒的思維和創(chuàng)造能力,F在新課程中提倡,在音樂教學活動中應該注重幼兒學習的過程。要備教又備學,要看教育過程是否能為幼兒提供有益的學習經驗,是否能兼顧群體需要和個別差異,是否能促進每個幼兒的發(fā)展。也就是說要從研究教師的“教”轉向研究幼兒的“學”。不光要研究教師怎樣教,還要研究讓幼兒學會學習的方法,這里要解決“教會”與“學會”這兩個關鍵性的問題。“教”是為了更好的“學”,“學”是為了更好的“發(fā)展”,教師應當在觀察了解幼兒年齡、身心發(fā)展特點的基礎上,探尋幼兒學習的特點與規(guī)律,努力做到為了幼兒的學而教,為了幼兒的發(fā)展而教。在幼兒學的過程中,了解幼兒的興趣點,關注幼兒的學習方式,豐富幼兒的審美經驗,發(fā)展幼兒感受、理解、想象、創(chuàng)造等一系列的內心情感和思維能力。如我班的幼兒在玩游戲中容易投入歌曲表現的意境扮演角色,引起情感的共鳴,我在教幼兒學唱歌曲《小雞嘰嘰》時,我根據幼兒的興趣特點,在觀察認識小雞特征的基礎上,創(chuàng)設了游戲意境:“小雞們在音樂伴奏下,跟著”雞媽媽”在草地上玩耍,做游戲,捉蟲子,表現了活潑、喜悅的情緒體驗。在歡樂的氣氛中,幼兒不知不覺的理解了內容,熟悉了歌曲。在游戲中幼兒還自然而然的哼起了自己創(chuàng)編的”小雞小雞嘰嘰,肚子餓了叫叫,不喊爹,不喊媽,自己去捉蟲呀”的歌曲,讓幼兒體驗到了自由表達和創(chuàng)造的快樂,獲得了成功的愉悅。同時我們也應明確注重過程并不意味著可以忽視結果,過程和結果是不可分割的,如果你能既注重教育過程,又不忽視結果,同時又能發(fā)揮師生雙向作用,那么必定會收到良好的結果。
二、音樂教育途徑的開拓化
以往我們進行音樂教育的途徑都是很單一的,也就是教師組織的音樂集體教學活動。現在新課程強調教育活動的組織形式應根據需要因時因地因內容因材料,靈活運用、豐富多樣。
1、教師專門安排的與幼兒自發(fā)的音樂活動
我們一般進行的音樂教學活動都是事先安排好的活動,活動的目標、內容、方式等都是教師計劃好的,通過在規(guī)定的時間段里以集體活動的形式開展,F在新課程中增加了區(qū)角活動,既可以作為教學活動的延伸,又能獨立的生成新的音樂活動內容和形式,讓幼兒有更多的機會通過音樂表達美和欣賞美,如我班內的音樂角經常作為鋼琴教學活動的延伸,我在鋼琴教學中教幼兒學習新的曲子,認識新的音符,便在音樂角中投放相應的材料,有譜子,節(jié)奏型,畫好的鋼琴鍵盤,指揮棒,木琴,音塊琴或讓幼兒自制音樂器材等等,幼兒在感受--體驗,即興--創(chuàng)作等活動中,進行自發(fā)性學習,在參與的過程中充分享受各種形式的音樂活動,從中認識自己的能力,建立自信。
集體操作的方式----起到互相遷移促進;個別操作的方式-----讓每個幼兒以適合自己的方式和速度來建構音樂元素,教師在其過程中的作用是綜合幼兒間的個體差異,進行有針對性的指導和點拔。
2、滲透性的音樂教育活動
滲透性的教育活動指既運用了音樂又并不以音樂為主要教育內容的其他活動,這種教育活動既有教師發(fā)起的,也有幼兒自發(fā)進行的:既有事先計劃好的,也有隨機開展的。比如我們用豐富多彩的樂曲,伴隨幼兒的各種活動;輕松愉悅的抒樂曲,伴隨幼兒的起床、用餐;節(jié)奏快的進行曲,伴隨幼兒的游戲、玩耍,使幼兒能進入甜蜜的夢鄉(xiāng)--------讓幼兒在不知不覺中感受音樂美、生活美,又如在開展一些家園聯(lián)歡活動中伴隨一些背景樂曲,在語言或美術等活動中伴隨一些能夠強化某些學習內容的特殊音樂,起到輔助性的作用等。如果僅僅靠一些專門音樂活動的有限時間,幼兒不可能有效的掌握音樂,如果音樂不滲透在日常生活中,則不可能成為提高幼兒學習效益、生活質量的手段,因此,我們應該讓幼兒園的音樂教育價值得到更充分的發(fā)揮。
滲透性音樂活動的價值主要在于:(1)強化、深化幼兒其他方面的學習經驗:(2)為幼兒提供運用非語言的思維、想象和表達方式的機會:(3)調劑、美化幼兒的一日生活:(4)向幼兒提供更為廣泛、更為豐富的學習音樂和運用音樂的機會。這些價值的體現讓我們有了更為明確的目標,可以通過材料、環(huán)境、活動等的豐富和創(chuàng)設讓幼兒有更多的接觸、學習、運用音樂的機會,感受和體驗音樂帶來的愉悅,發(fā)展幼兒綜合音樂的能力。
3、整和性的音樂教育活動
以往都是以學科為本位的教學活動,學科與學科之間的聯(lián)系較少,F在新《綱要》指出,各領域的內容要有機聯(lián)系、相互滲透、注重綜合性、趣味性、活動性。因此我們應該充分挖掘音樂與其他領域之間的內在聯(lián)系,對課程內容進行合理、有效的整合。但是整和不是大拼盤,不能把凡是能沾到邊的內容或領域都湊在一起,整和的方法、形式、手段應豐富多樣。先要樹立整和的觀念,有了整和的觀念才有整和的教育,才能有效的進行整和。音樂教育的整和應把審美、情感、認知等方面的發(fā)展結合起來,把教師的指導與幼兒的感受、發(fā)現、體驗、創(chuàng)造結合起來,把預設的與生成的結合起來,把室內、園內和室外、園外的活動結合起來,把先前的活動和將要進行的活動結合起來,避免音樂活動目標單一、內容單一、形式單一的現象。其實人的素質的提高也是一種整和,最終音樂教育的整和要看幼兒的發(fā)展,即幼兒發(fā)展了什么能力,鍛煉了什么技能,獲得了什么情感,形成了什么態(tài)度。我園音樂教育的的整和體現在幼兒的一日活動中,做到一日生活音樂化,如生活、教育活動的滲透音樂,每周的DRM小劇場,藝術周的展示和區(qū)角活動等;主題教育和鋼琴、舞蹈等專門性的教育活動中。在主題教育活動中,我們根據教育內容,挖掘整和的要素,在符合年齡段幼兒發(fā)展水平的基礎上進行有效的整和,如聽音樂繪畫,畫連環(huán)畫編故事等。
相關推薦:
小升初試題、期中期末題、小學奧數題
盡在奧數網公眾號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幼教網,幼兒教育我們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