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2009-06-26 23:32:28
伯恩斯坦自幼愛好音樂,在哈佛大學期間也學的鋼琴,但他的父親卻一直反對他從事音樂。
在他大學畢業(yè)的時候,父子二人發(fā)生了分歧。父親讓伯恩斯坦到自己的美容理發(fā)用品商店當一名店員,并許以高薪。伯恩斯坦堅決不同意,他的理想是成為一名音樂家。父親盛怒之下?lián)P言,如果伯恩斯坦去搞音樂,他便不再提供給他任何費用。在這種情況下,伯恩斯坦還是不從,因為他太愛音樂了。
于是,他頂著盛夏酷暑離開了家,來到紐約,希望能在音樂界獲得一份工作。當時,他找到同學阿道夫?格林,希望他能幫助自己得到一個機會。然而,日子一天天過去,手里的錢在一天天減少,求職之事卻沒有任何進展。最后無奈,他用兜里僅剩的一點點錢買了車票,回到家里,用他自己后來的話說就是“夾著尾巴回了家”。
但是,干了一段之后,他還是不甘心就此罷休。有一次,他聽說自己崇拜的指揮大師米特羅普洛斯要來紐約,心里又禁不住燃起了學習音樂的希望之火。他瞞著父親,借了路費,連夜趕去紐約,終于在米特羅普洛斯的鼓勵幫助下,重新走上了成為音樂家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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