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記者/嚴麗君 2007-12-25 17:50:09
民辦幼兒園存在惡性競爭等諸多問題情況堪憂
廣州目前有個人、團體辦幼兒園886所,占幼兒園總數的53.66%,超過了公辦幼兒園的數目!越來越多兒童進入民辦幼兒園,可是民革廣州市委員會調研發(fā)現,民辦幼兒園存在諸多問題,情況堪憂。
家庭作坊式幼兒園100元包食住
廣州市民革在調研中發(fā)現,目前廣州市的民辦幼兒園辦園水平差距較大。有些民辦幼兒園無論是硬件還是軟件水平都較高;有些則很差,幾十個孩子關在一間房間里,僅靠一兩位老師看管。
尤其是為低端人群服務的民辦幼兒園,往往以家庭作坊式存在,在城中村內或外來工集散地開設托管點,收費廉價得可怕!據調查,這些托管點每月包食宿的保教費低至100元左右、規(guī)模小,數量大,安全隱患多,惡性競爭普遍,辦園條件差,嚴重影響了在園幼兒的身心健康。
為此,廣州市民革在今年兩會期間提交了《關于促進廣州市民辦幼兒園健康發(fā)展的建議》。
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不會有指導價
針對不少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收入與公辦幼兒園差距較大的問題,廣州市民革在提案中建議,政府對民辦幼兒園的收費和教師工資要有一定的市場指導價,不應該完全由市場調控。政府指導價要有明確的指導性,幼兒園成本收費的核定除了應收取得合理回報外,還應該與辦園規(guī)模及該園教師工資待遇掛鉤。
廣州市教育局的回復沒有透露將出臺市場指導價。答復稱,根據《教師法》中關于“社會力量所辦學校的教師的待遇,由舉辦者自行確定并予以保障”和《民辦教育促進法》中關于“民辦學校應當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并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guī)定,民辦幼兒園教師的收入應由舉辦者和教師雙方按《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自行約定。
民辦幼兒園將納入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
針對幼兒園分布不均的問題,提案建議對于新增的幼兒園,有關部門應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劃批準建立。對于住宅小區(qū)配套的幼兒園,應優(yōu)先滿足小區(qū)住戶孩子的入讀需求,避免出現供求失衡的現象。
同時,提案還建議政府考慮以福利性質在外來工集散地段或流動人口密集的“城中村”開辦相對低價又免收捐資費的公立幼兒園,讓公立幼兒園以其規(guī)范的辦園行為和較好的辦園條件來帶動周邊民辦幼兒園逐漸走向規(guī)范辦園之路。
教育局并沒有對開辦福利性質的城中村公辦幼兒園表示同意。但答復表示,將指導各區(qū)、縣級市教育局把民辦幼兒教育納入教育整體發(fā)展規(guī)劃與體系。根據全市人口分布的特點和各區(qū)、縣級市幼兒園布局調整規(guī)劃,指導民辦幼兒園辦學者合理選址、科學布局,減少辦學盲目性與相互之間的惡性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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